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8個工作日
1、審批或核準的請示;2、項目可研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需包含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節能審查相關內容);3、國土用地預審(存量土地提供國土證、轉讓地提供土地成交確認書、新增用地提供用地預審);4、規劃選址意見(新增國有用地提供選址意見、出讓土地提供規劃條件通知書);5、環評批復;6、項目法人資料(營業執照);7、政府會議紀要或上級計劃、計劃文件;8、資本金或資金來源說明;9、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1)受理(即時)。
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由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城鄉規劃局、縣國土資源局、縣環保局等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資料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無誤后,歸口服務窗口進行受理登記,向聯審聯辦部門發出聯審聯辦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并聯審查(4個工作日)。
由政務服務中心組織現場聯合踏勘后,各相關部門出具 建設所需審批意見及資料。
縣城鄉規劃局窗口:縣城鄉規劃局窗口受理后轉縣城鄉規劃局總工室,對項目的選址位置、用地面積、規劃要求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則出具選址意見書或選址意見函送到歸口服務窗口,若不通過則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送到歸口服務窗口。 縣國土資源局窗口:對項目進行用地預審。預審通過則出具書面預審意見送到歸口服務窗口,若不通過則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送到歸口服務窗口。
縣財政局窗口:對項目資金來源進行審查,出具審查意見。
縣環保局窗口:對項目進行政策性審查,出具審批意見。
上述時限為合并時限,聯審聯辦部門各司其職,只負責本部門審批,出具意見后交歸口服務窗口。對按照相關規定需要組織專家評審的重大項目,由縣發改局窗口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和前置審批部門對可行性研究報告進行可行性論證,提出評審意見(專家評審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
(3)決定(3個工作日)。
縣發改局窗口根據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鄉規劃局、縣環保局等窗口審查意見、專家評審意見及有關政策規定作出批復,并按照行政許可流程辦理審批。對于同意立項的項目,出具項目立項文件;對于不同意立項的項目,出具不予立項文件,送到歸口服務窗口。
(4)辦結告知(1個工作日)。
縣發改局窗口將審批文件移送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統一通知項目單位領取。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5個工作日
1、審批或核準的請示;2、項目可研報告或項目申請報告(需包含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的節能審查相關內容);3、國土用地預審(存量土地提供國土證、轉讓地提供土地成交確認書、新增用地提供用地預審);4、規劃選址意見(新增國有用地提供選址意見、出讓土地提供規劃條件通知書);5、環評批復;6、項目法人資料(營業執照);7、政府會議紀要或上級計劃、計劃文件;8、資本金或資金來源說明;9、行業主管部門意見。
1、受理(即辦)。
縣政務服務中心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由縣發改局、縣城鄉規劃局、縣國土資源局、縣財政局、縣環保局等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資料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無誤后,歸口服務窗口進行受理登記,向聯審聯辦部門發出聯審聯辦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審查(3個工作日)。
縣發改局窗口在審查項目申請報告時,視項目情況,在受理后2個工作日內組織專家對項目申請報告(包括項目年綜合能耗、環境影響、安全生產情況等)進行政策符合性審查(是否符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行業準入標準、資源利用合理性、對重大公共利益的影響等),形成評審意見,并根據評審意見決定是否通過項目核準(專家評審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對特殊項目(如縣重點工程、急辦件等)的審查,由縣政務服務中心歸口服務窗口召集各聯審聯辦單位進行現場聯合踏勘,再召開聯席會議形成聯審意見。
3、決定(1個工作日)。
縣發改局窗口根據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鄉規劃局、縣環保局等部門審查意見、專家評審意見及有關政策規定,作出批復,若予以核準則按照行政許可流程辦理審批,若不予核準則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移送歸口服務窗口。
4、辦結告知(1個工作日)。
縣發改局窗口將核準批文或不予核準書面材料送達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歸口通知項目單位領取,批準項目有關信息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和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1個工作日
1、企業投資項目備案申請報告(需包含符合法律要求的節能審查相關內容);2、備案請示(材料真實性承諾);3、備案申請表;4、國土部門意見(存量土地提供國土證、轉讓地提供土地成交確認書、新增用地提供用地預審);5、規劃部門意見(新增國有用地提供選址意見、出讓土地提供規劃條件通知書);6、環保部門意見(有需要則提供);7、項目法人資料(營業執照);8、資本金證明;9、安置房項目需提供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審議意見(有需要則提供);10、城市道路項目需要提供決策依據及有關授權(有需要則提供);11、房地產項目需提供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有需要則提供)。
(1)受理(即辦)。 縣政務服務中心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交由縣發改局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無誤后,歸口服務窗口進行受理登記,向縣發改局窗口移送全部資料,開始取件計時。 (2)備案(1個工作日)。 縣發改局窗口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作出批復,并按照行政許可流程辦理備案手續。 (3)辦結告知(即辦)。 縣發改局窗口將備案批復文件送達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項目單位領取,批準項目有關信息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和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1、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并已經批準農用地轉用、土地征收且已完成征地拆遷工作; 2、涉及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的,相應范圍內的房屋已經批準征收并已補償完畢; 3、已取得縣發改局立項批準文件。
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16個工作日
(一)申請表(原件1份);(二)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驗原件);(三)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原件各1份;(四)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五)港、澳、臺地區及境外的單位,其身份證明須提交按規定進行公證、認證或見證的文件原件1份;(六)規劃選址和土地審查意見(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七)《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八)計劃部門的立項批文(復印件1份,驗原件);(九)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環保部門的審查意見(有需要則提供)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1、受理(1個工作日)。
縣政務服務中心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要件式初審,交由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鄉規劃局等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查,審核無誤后歸口服務窗口進行受理登記,并向聯審聯辦部門發出聯審聯辦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3個工作日)。
縣城鄉規劃局窗口在3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送達歸口服務窗口。(現場踏勘和圈定用地紅線,不計入辦理時限)
3、辦理劃撥用地審批手續(10個工作日)。
(1)土地勘測定界(屬中介技術服務,不計入辦理時限)。歸口服務窗口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材料交項目單位,由項目單位自行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土地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勘測定界成果》,并報送縣國土窗口審核。
(2)縣國土資源局窗口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勘測定界成果》審核,并對項目用地審批進行批前公示(公示期為15個工作日,不計入辦理時限)。
(3)審查報批(7個工作日)。
縣國土資源局窗口對建設項目的立項、規劃、權屬等相關材料進行審核,擬定劃撥用地供地方案,報縣政府審查批準(不計入辦理時限)。審查不通過則作退件處理,并書面說明理由,交回歸口受理窗口統一退件。
4、決定(1個工作日)。
經縣政府批準按劃撥方式供地的,縣國土資源局窗口在縣政府批準文件下發后1個工作日內核發國有建設用地劃撥決定書、建設用地批準書。(新增建設用地要進入供地系統,需網上公示10個工作日,才能出具劃撥決定書,公示時間不計入辦理時限)。
5、辦結告知(1個工作日)。
縣國土資源局窗口將審批文件移送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項目單位領取。批準項目有關信息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網站、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鄉規劃局網站及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6個工作日
經營性用地、工業用地已經公開出讓并已經取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一)申請表(原件1份);(二)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驗原件;(三)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原件各1份;(四)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五)港、澳、臺地區及境外的單位,其身份證明須提交按規定進行公證、認證或見證的文件原件1份);(六)政府投資項目應當提供計劃部門的立項批文(復印件1份,驗原件);(七)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環保部門的審查意見(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八)屬城市更新項目的,申請人還應提交實施主體確認文件、項目實施監管協議、相關土地使用權屬證明文件等材料(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1、受理(即辦) 項目建設單位按《成交確認書》的要求,在公開出讓地塊成交后7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申請材料報送縣國土資源局窗口。縣國土資源局按《土地成交確認書》約定的期限與土地競得人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項目單位向歸口服務窗口提出審批申請,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交由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鄉規劃局、縣發改局等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對申請資料進行實質性審查,審核無誤后,歸口服務窗口進行受理登記,并向聯審聯辦部門發出聯審聯辦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并聯審批(2個工作日)。 (1)立項備案(1個工作日)。 縣發改局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立項備案,抄告縣國土資源局窗口并將相關文書送達歸口服務窗口。 (2)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2個工作日)。 縣城鄉規劃局窗口在2個工作日內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并將相關文書送達歸口服務窗口。(現場踏勘和圈定用地紅線,不計入辦理時限) 3、辦理用地批準文件(3個工作日)。 (1)土地勘測定界(屬中介技術服務,不計入辦理時限)。歸口服務窗口將《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等相關材料交項目單位,由項目單位自行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土地測繪,中介服務機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勘測定界成果》,并報送縣國土資源局窗口審核。 (2)縣國土資源局窗口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土地勘測定界成果》審核,在競得人繳納全部土地出讓金及相關費用,并簽訂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后,辦理建設用地批準書,頒發《不動產登記證》,送達歸口服務窗口。 4、辦結告知(1個工作日)。 歸口服務窗口通知項目單位領取本階段所有法律文書。各審批單位及時將信息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網站上進行公示。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6個工作日
(一)本級審批權限內工程項目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后才可申請規劃許可證審批。(二)依《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規定,在城市、鎮規劃區內進行建筑物、構筑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建設的,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鎮人民政府申請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一)規劃方案前期資料審查(新建項目) (1)新建項目規劃方案審查申請報告;(2)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紙質復印件、原件備查);(3)市規劃設計院提供的帶規劃控制線的1/500或1/1000地形圖、電子版(CAD格式)地形圖各1份;(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審批單及用地規劃紅線圖(用地規劃紅線圖縮印成A3或A2大小)(紙質復印件、原件備查);(5)規劃條件通知書及附圖(原件1份);(6)國土使用證、界址點成果表及國土宗地圖(紙質復印件、原件備查);(7)因建設項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供的與項目有關的報告、批復等其它資料(8)企事業單位法人機構代碼證、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提交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9)授權委托書紙質原價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 圖紙及其它要求資料:(1)體現項目用地現狀的照片;(2)規劃部分圖紙:現狀圖、總平面及豎向圖(以上規劃圖應按1:500或者1:1000比例出圖并須由設計單位簽字蓋章,出圖格式與標準圖一致);
(二)規劃方案前期資料審查(調整項目) (1)調整項目規劃方案審查申請報告(2)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紙質復印件、原件備査) (3)市規劃設計院提供的帶規劃控制線的1/500或1/1000地形圖(紙質原件1份)、電子版(CAD格式)地形圖(1份) (4)?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串批單及用地規劃紅線圖(用地規劃紅線圖縮印成 A3 或 A2大小) (紙質復印件、原件備査) (5)規劃條件通知書及附圖(原件1份) (6)國土使用證、界址點成果表及國土宗地圖(紙質復印件、原件備査) (7)企事業単位法人機構代碼證;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提交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紙質復印件、原件備查) (8)授權委托書紙質原件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9)因建設項目的特殊性需要提供的與項目有關的報告、批復等其它資料(10)已辦理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附圖(紙質復印件、原件備査) 圖紙及其它要求資料:(1)原審批通過的規劃方案(原件1份)(2)調整前后總平面及豎向圖修改對比圖(3)調整前后鳥瞰效果圖修改對比圖(4)體現項目用地現狀的照片(5)規劃部分圖紙:現狀圖、總平面及豎向圖(若場地復雜可分別出圖)。(以上規劃圖應按 1: 500成1: 1000比例出圖并須由設計単位簽字蓋章, 出圖格式與標準圖一致)
(三)建設項目規劃選址(1)《湖南省建設項目選址申請表》需預先取得有關專業管理部門(國土、建設、環保、水利、林業、交通等)的審查意見(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2)建設單位申請規劃選址的報告原件(說明申報原因、建設項目基本情況、基地情況、用地與建設規模、建設方案實施的初步設想等)(電子掃描件) (3)市規劃設計院提供的帶規劃控制線的1/500或1/1000地形圖(紙質3份原件)、電子版(CAD格式)地形圖(1份) (4)屬原址改建需改變土地使用性質的,須提供土地、房產權屬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7)工業及涉及環保要求的建設項目,應提供環保部門的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原件一份)(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8)大、中型建設項目,對城市布局有重大影響的建設項目及項目選址涉及問題較復雜和需進行多方案比較的建設項目,須提供具有相應資質的規劃設計單位編制的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論證報告、專家評審意見及審定意見(原件、電子掃描件)(9)建設項目擬選址地屬地質災害易發區的,須提供有相應資質單位承擔的《建設用地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10)在城市總體規劃確定的建設用地范圍以外申請重大建設項目選址,應按照規劃編制的規定,提交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論證報告(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11)受權委托書(紙質原件)
(四)建設用地規劃許可 (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報告(紙質原件、電子) (2)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3)市規劃設計院提供的帶規劃控制線的1/500或1/1000地形圖(紙質原件3份)、電子版地形圖 (4)《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及附圖(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5)《規劃條件通知書》及附圖(復印件各一份) (6)出讓土地須提供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附圖及界址點成果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7)劃撥土地須提供《湖南省用地規劃許可申請表》征詢的相關單位審核意見(消防、衛生、交通、綠化、環保、人防、安監等)(原件各一份) (8)單獨申請臨時用地項目,使用本單位(個人)土地的應提供土地使用權屬的有關文件;使用本單位(個人)以外土地的,應提供相關的土地權屬文件和與土地權屬人簽訂的臨時使用土地協議;使用帶征土地的,應提供土地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9)企事業單位法人機構代碼證;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提交企業工商營業執照、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10)受權委托書(紙質原件)
(五)建設工程規劃許可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報告(紙質原件、電子掃描件) (2)建設項目批準、核準、備案文件(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3)市規劃設計院提供的帶規劃控制線的1/500或1/1000地形圖(紙質原件3份)、電子版(CAD格式)地形圖(1份) (4)審定的1/500或1/1000修建性詳細規劃或建設工程設計方案的總平面圖審查意見及附圖(紙質原件,CAD格式電子盤片) (5)規劃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圖(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6)建筑設計方案簡本1份(A4規格、規劃總平面圖、分層面積表、建筑單體平、立、剖面圖和圖紙目錄表、效果圖、豎向設計、道路、景觀等)(紙質原件) (7)規劃建筑中需要求征詢的相關單位審核意見(消防、衛生、交通、綠化、環保、人防、安監等)(原件各一份) (8)市規委會審議的建設項目、文物保護單位和優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涉及原有外貌或者基本平面布局的裝修工程,應提供批準的審議意見及反映建筑外立面的照片或圖片資料一套。(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9)國土使用證、宗地圖一份(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10)企事業單位法人機構代碼證;企業工商營業執照;屬房地產開發項目的提交房地產開發資質證書(紙質復印件、電子掃描件) (11)受權委托書(紙質原件)
1、項目受理(即辦)。
建設單位應按照建設工程項目方案設計審批及防空地下室審批的受理要求,向歸口服務窗口提交審批申請材料,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交由縣城鄉規劃局、縣人防辦、縣環保局(工業項目房屋建筑部分)、縣水利局、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等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無誤后,進行受理登記,并向相關部門發出聯審聯辦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并聯審查(3個工作日)。
項目受理后,歸口服務窗口將項目資料移交至政務中心規劃窗口,規劃窗口移送規劃局總工室進行初步審查,通過后提交專家技術審查會。由規劃局根據項目多少,邀請市里專家和縣相關部門專家,組織評審(不計時)。縣規劃局在評審后出具評審意見(3個工作日),移送規劃窗口返回歸口服務窗口;
根據規委會議事規則,須提交縣規委會審議的項目不計入工作日,由縣規委會審批后實施。
3、設計調整(不計入辦理時限)。
設計單位根據審查意見進行設計調整,大型項目10個工作日(中、小型項目5個工作日)完成。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的,建設單位應向歸口服務窗口提出中止聯合審查申請。已中止的項目再次申報規劃設計方案審查時,重新受理(再受理項目可不進行規劃審計方案審查)。
4、規劃設計方案復核(2個工作日)。
根據調整后的設計文件,由歸口服務窗口移交至政務中心規劃窗口,規劃窗口移送規劃局總工室進行規劃設計方案復核審查,若涉及其他部門,由歸口服務窗口統一組織。
5、規劃公示(不計入辦理時限)。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需要進行公示的項目,由縣城鄉規劃局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15個工作日)。公示完畢無異議,縣城鄉規劃局窗口出具加蓋行政公章的總平圖。
6、辦結告知(1個工作日)。
縣城鄉規劃局窗口將總平圖及時移交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向建設單位發送領件通知。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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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10個工作日
(一)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的,已經取得農轉用和征地拆遷手續。(二)涉及存量國有建設用地的,相應范圍內的房子已經批準征收并已經補償完畢。(三)已經取得縣發改委立項批準文件。
(一)申請表(原件1份);(二)身份證明(營業執照復印件1份,驗原件);(三)單位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原件各1份;(四)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證明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五)港、澳、臺地區及境外的單位,其身份證明須提交按規定進行公證、認證或見證的文件原件1份;(六)規劃選址和土地審查意見(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七)《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復印件1份,驗原件);(八)計劃部門的立項批文(復印件1份,驗原件);(九)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及環保部門的審查意見(有需要則提供)復印件各1份,驗原件。
縣城鄉規劃局窗口對工程規劃許可的申報資料進行核定,符合工程規劃許可要求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修改后的設計文件仍無法滿足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出具不予許可的決定,并及時移交歸口服務窗口退回申請。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及其附件、附圖是施工圖聯合審查的依據之一。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許可內容進行建設。確需要變更許可內容的,應當經原審批部門批準。涉及到方案設計變更的,還應經方案設計審批部門批準。
不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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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國有投資項目:7個工作日
民營投資項目:5個工作日
(一)按規定應進行招標投標的項目辦理了招標投標備案手續。(二)勘察、設計單位資質符合要求。(三)初步設計文件文本編制及各專業內容符合現行國家有關規范、規程及技術標準要求。(四)建設規模、建設內容、建設標準、主要工藝、項目分期符合項目核準、備案、可研批復文件要求;建設單位自行分期的項目應滿足項目完整性要求。(五)符合規劃、交通、教育、消防、人防、環保、安全、職業病防治、防洪、水土保持、地質災害防治、通航等規定。
(一)建設單位的申請報告(注明項目基本情況,含占地面積、總建筑面積、各子項目建筑面積(含地下室)、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積率、工程總概算)(建設單位)( 原件)。(二)立項或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準文件一份(發改委)(復印件)。(三)規劃設計要點和已批準的規劃設計方案(規劃局)(復印件)(含批準的規劃總圖)。(三)國土用地紅線圖一份(國土局) (復印件)。(四)地震災害評估審批文件一份(地震局)(復印件)(建筑高度為60m以上工程需提供)。(五)環境影響評估審批文件一份(環保局)(原件)。(六)達到國家規定編制深度的初步設計圖紙文件(含概算)和初步設計電子光盤(設計單位)(原件)(圖紙文件四份,二類及以上工程八份)。(七)地質勘察報告一份 ( 原件)(二類及以上工程提供)。
一、國有投資項目
1、受理(即時)。
建設單位向歸口服務窗口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及相應的電子文檔)及其他申請資料,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并交由相關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無誤后,進行受理登記,并向相關部門發出聯審聯辦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并聯審查(7個工作日)。
歸口服務窗口組織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消防大隊、縣人防辦、縣氣象局、縣城管執法局等單位及相關服務中介進行集中聯合審查,各聯審單位根據施工圖初步設計文件一次性提出審查意見,政務中心匯總后出具初步設計批復移交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建設單位領件。
二、民營投資項目
1、受理(即時)。
建設單位向歸口服務窗口提交初步設計文件(及相應的電子文檔)及其他申請資料,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并交由相關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合格后,進行受理登記,并向相關部門發出聯審聯辦通知單,即時移送全部資料,開始取件計時。
2、并聯審查(5個工作日)。
項目受理后,歸口服務窗口組織縣消防大隊、縣人防辦、縣氣象局、縣城管執法局等窗口及相關專家進行集中聯合審查,各聯審單位根據施工圖初步設計文件一次性提出審查意見,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建設單位領件。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國有:9個工作日
民營:7個工作日
(一)資料齊全,有關報告、表格及合同的簽署、蓋章完整。(二)審查報告結論為合格。(三)審查機構的等級和業務范圍與項目類型和規模相適應。(四)勘察單位、設計單位資質與項目類型和規模相適應。(五)項目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及建設標準與初步設計批復相符。(六)符合國家和省現行法律、法規及政策要求。
(一)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表 (原件)。(二)工程規劃紅線圖、規劃許可證 (復印件)。(三)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意見書。(四)初步設計批復文件 (復印件)。(五)委托審查合同(協議)書 (原件)。(六)勘察合同 (原件)。(七)設計合同(原件)。(八)施工圖審查報告(原件)。(九)各專業全套圖紙(電子版)及工程項目結構模型 (數據文件)。(十)衡陽市建設工程項目施工圖備案信息核查表。(十一)工程勘察現場見證報告(原件)見證員畢業證、身份證、職稱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一、國有投資項目
1、受理(即時)。
建設單位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完成施工圖審查后,向歸口服務窗口提交初步設計批復,施工圖審機構資質、及施工圖審查合同、施工圖審查報告等申請資料報備,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并交由相關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合格后,進行受理登記,并向相關部門發出辦理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施工圖并聯審查(5個工作日)。
項目受理后,歸口服務窗口組織縣住建局、縣城鄉規劃局、縣消防大隊、縣人防辦、縣氣象局、縣城管執法局等窗口及相關專家進行會審,參與會審單位一次性提出審查意見,再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項目單位領取。
3、設計調整(不計入辦理時限)。
設計單位根據審查意見進行設計調整,大型項目10個工作日(中、小型項目5個工作日)完成。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的,建設單位應向歸口服務窗口提出中止聯合審查申請。已中止的項目再次申報施工圖初步設計文件聯合審查時,按重新受理(再進件項目可不進行初步設計文件聯合審查)。
4、施工圖文件審查復核(4個工作日)。
歸口服務窗口將調整后的設計文件及施工圖審查報告,交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進行施工圖復核審查,邀請相關部門參與。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備案書送達歸口服務窗口,歸口服務窗口通知項目單位領取。
二、民營投資項目
1、受理(即時)。
建設單位選擇施工圖審查機構完成施工圖審查后,向歸口服務窗口提交初步設計批復、施工圖審查機構資質及施工圖審查合同、施工圖審查報告等申請資料報備。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要件式初審,并交由相關部門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合格后,進行受理登記,并向相關部門發出辦理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施工圖并聯審查(5個工作日)。
項目受理后,歸口服務窗口組織縣住建局、縣城鄉規劃局、縣消防大隊、縣人防辦、縣氣象局、縣城管執法局等窗口及相關專家進行會審,參與會審單位一次性提出審查意見,歸口服務窗口通知項目單位領取。
3、設計調整(不計入辦理時限)。
設計單位根據審查意見進行設計調整,大型項目10個工作日(中、小型項目5個工作日)完成。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的,建設單位應向歸口服務窗口提出中止聯合審查申請。已中止的項目再次申報施工圖初步設計文件聯合審查時,按重新受理(再進件項目可不進行初步設計文件聯合審查)。
4、施工圖文件審查復核(1個工作日)。
根據調整后的設計文件,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進行施工圖復核審查,邀請相關部門參與。
5、行政許可及設計文件備案(1個工作日)。
各聯審單位根據各自審批職責對建設項目作出行政許可存檔備查;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辦理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合格備案書送達歸口服務窗口,歸口服務窗口通知項目單位領取。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3個工作日
無
(一)工程項目含有招標事項核準內容的立項批準文件(原件);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驗原件留復印件); (三)國土使用手續(驗原件留復印件); (四)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驗原件留復印件); (五)施工圖設計審查文件(驗原件留復印件); (六)工程資金落實證明(不低于項目投資概算30%的當月銀行對賬單或財政部門提供的資金證明)(原件); (七)項目招標人(建設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書和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除授權委托書留原件外,其它驗原件留復印件),其中邀請招標項目還需提供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申請書; (八)招標相關文件(含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最高投標限價); (九)招標代理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招標代理專職人員證書、比選中標通知書、招標代理合同(除授權委托書留原件外,其它驗原件留復印件);(注:委托招標項目提供)
1、受理(即時)。
縣政務服務中心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并交由縣發改局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合格后,進行受理登記,并向縣發改局窗口發出辦理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審查(2個工作日)。
縣發改局窗口對項目招投標事項核準的招標范圍、方式和招標組織形式進行實質性審查,并按照行政許可流程辦理審批。
3、辦結告知(1個工作日)。
縣發改局窗口將招投標形式核準文件送交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建設單位領取,核準項目相關信息在縣政務服務中心網站和縣發改局網站上公示。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4個工作日(中介服務時間不計算在內)
無
(一)工程項目含有招標事項核準內容的立項批準文件(原件); (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驗原件留復印件); (三)國土使用手續(驗原件留復印件); (四)初步設計批復文件(驗原件留復印件); (五)施工圖設計審查文件(驗原件留復印件); (六)工程資金落實證明(不低于項目投資概算30%的當月銀行對賬單或財政部門提供的資金證明)(原件); (七)項目招標人(建設單位)的法人資格證明書和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除授權委托書留原件外,其它驗原件留復印件),其中邀請招標項目還需提供建設工程施工招標申請書; (八)招標相關文件(含招標公告、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工程量清單、最高投標限價); (九)招標代理單位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法定代表人資格證明書、授權委托書、授權委托人身份證、招標代理專職人員證書、比選中標通知書、招標代理合同(除授權委托書留原件外,其它驗原件留復印件);(注:委托招標項目提供)。
1、招標相關文件備案(3個工作日)。
(1)受理(即時)。
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并交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合格后,進行受理登記,并向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發出辦理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招標相關文件備案(3個工作日)。
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對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進行備案。由招標單位(招標代理機構)網上或現場發放招標文件,備案招標答疑(自招標文件開始發出之日起至投標人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不計入工作時限)。對完成招標相關文件備案的項目,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將備案結果送交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建設單位領件。
2、評標開標(不計入工作時限)。
業主依法組建評標委員會組織開標評標活動,備案評標報告。
3、中標(1個工作日,公示時間不計入工作時限)。
中標公示不少于3個工作日(不計入工作時限),如有投訴由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在3日之內受理。公示完畢后,由建設單位向歸口服務窗口提交資料申請中標通知書備案,由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形式審查,并交由縣住建局窗口進行備案;備案結果由縣住建局窗口送交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建設單位領件。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本級審批權限內的政府、企業及其他組織投資建設項目
《衡東縣建設領域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方案》
8個工作日
(一)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準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筑工程用地批準手續。(二)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三)施工現場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征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文件已按規定審查合格。(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筑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并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七)按照規定應當委托監理的工程已委托監理。(八)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50%,建設工期超過一年的,到位資金原則上不得少于工程合同價的30%。建設單位應當提供本單位截至申請之日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或者能夠表明其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其他材料,以及銀行出具的到位資金證明,有條件的可以實行銀行付款保函或者其他第三方擔保。(九)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一、前置審批材料: 1、發改委《項目備案通知》或《項目立項批復》、《項目招投標批復》; 2、規劃局《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審批單》 3、國土局《土地使用證》; 4、《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報告》 5、《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備案表》 6、《中標通知書》或直接發包項目提供《招標辦備案表》 7、“政務中心行政許可實施程序”中下載:建設單位無拖欠工程款情形的《承諾書》(樣本一)、施工單位關于現場施工條件的《說明》(樣本2)、《建設項目法人授權委托書》、《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申報表》 8、《銀行資金證明》或《銀行付款保函》 9、施工單位《資質證書》、項目部《組織機構人員名單》、項目經理《資格證書》(免標項目提供) 10、《司法鑒定合格意見書》《市住建局違法項目結案審批表》(司法鑒定項目提供) 11、關鍵崗位人員變動的提供變更報告 12、城市建設配套費、勞保基金、白蟻防治費計費、繳費憑證 13、《施工合同備案表》 14、《工程質量監督受理登記表》 15、《安全監督注冊申請及受理登記表》。
1、受理(即時)。
建設單位應按照施工許可受理要求,向縣政務服務中心歸口服務窗口提交施工許可申請,歸口服務窗口對申請資料進行要件初審后,并交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在1個工作日內進行實質性初審,審核合格后,進行受理登記,并向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等窗口發出辦理通知單,開始取件計時。
2、合同備案(1個工作日)。
縣建筑工程造價管理站辦理建筑工程施工、監理合同及勞務分包合同備案。
3、辦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手續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各2個工作日)。
縣建管站、縣質監站受理建設工程安全監督手續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
4、核發施工許可證(1個工作日)。
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窗口對符合法定條件、標準的建設項目,核發《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
5、辦結告知(1個工作日)。
由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送達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項目單位領取。
不收費
衡東縣政務服務中心
一、適用范圍
本流程適用于縣本級審批權限內房屋類建設項目申請竣工驗收后到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與房屋所有權登記為止的相關審批、驗收、中介技術服務環節。房屋類建設項目,是指生產廠房、科研樓、教學樓、門診樓、住院樓、學生公寓樓、辦公樓、住宅樓、綜合商住樓、各類酒店賓館等一般性建筑工程項目(以下簡稱建設項目),市政工程、地下管線、公路橋梁、鐵路車站、水利工程、民用機場等大型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以及室內外裝修工程項目,暫不納入。
二、納入綜合驗收階段的具體審查(審批)事項
建設項目用地復核驗收、建設工程竣工規劃核實、居住區物業配套設施驗收、建設工程消防驗收、建設工程防雷裝置竣工驗收、建設項目人防工程竣工驗收、建設項目配套綠地核查、建設項目環保竣工驗收(工業項目房屋建筑部分)、建設工程竣工檔案認可。 納入驗收階段的具體服務事項包括:《國土竣工測量圖》、《規劃竣工測量成果報告書》、《房產測繪報告》、《建設工程消防驗收意見書》、《防雷裝置檢測報告》、《抗震設防要求審批意見書》、《人防工程質量監督報告》、《綠地竣工測量圖》、《環保“三同時”驗收表》等。
三、建設項目實施竣工綜合驗收的條件
(一)建設項目按法律規定辦理了國有土地使用權證;
(二)建設工程符合規劃部門批準的規劃條件、修建性詳細規劃、用地規劃紅線、工程規劃紅線、《用地規劃許可證》、《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要求;
(三)所有建設項目按批準的修建性詳細規劃、《房地產開發項目手冊》和設計要求全部建成,并滿足使用要求;
(四)各單項工程、消防設施等,符合經審批認可的設計標準和要求;
(五)房地產開發項目道路名稱、標志和建筑物的門牌、棟號設置符合規范要求,并經專業管理部門批準;
(六)供水、供電、管道燃氣以及公共配套設施、縣政環衛公用設施、園林綠化工程等配套設施全部建設完成;
(七)沒有違章建筑和應拆除的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建設期間臨時設置的架空電線、電纜、地面裸露的管線等已拆除或埋入地下; (八)所有的施工機具、建筑余土、剩余部構件全部拆除清運完畢,達到場清地平;
(九)被拆遷戶已全部按規定安置;
(十)物業管理方案、物業管理用房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資金已落實,并已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十一)設備已正常運行(如電梯、水泵等),并有相關部門核發的運行證;
(十二)取得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意見及《環保竣工驗收監測調查報告》;
(十三)建設單位組織工程竣工驗收,且取得《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報告》。
四、參與單位
縣政務服務中心負責牽頭推進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階段審批。縣發改局、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鄉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消防大隊、縣人防辦、縣城管執法局、縣環保局、縣氣象局、縣水利局、縣財政局。
五、竣工綜合驗收工作流程(10個工作日)
(一)受理(即時)。
建設單位在正式申請竣工綜合驗收之前,應取得城鄉規劃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是否符合建設工程規劃許可的核實意見;應取得國土部門的土地利用情況核實意見;自行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行驗收;在自查合格后,向歸口服務窗口提交書面申請報告;
歸口服務窗口在接到建設單位的書面申請報告后,根據建設項目類別、規模,確定參加竣工綜合驗收的部門,在5個工作日內牽頭組織縣國土資源局、縣城鄉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消防大隊、縣氣象局、縣人防辦、縣城管執法局、縣環保局(工業項目房屋建筑部分)、縣水利局、縣財政局等相關部門開展竣工綜合驗收。
(二)綜合驗收(7個工作日)。
縣政務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各竣工綜合驗收成員單位前往建設項目所在地和建設項目的開發建設單位,實施竣工綜合驗收。各竣工綜合驗收成員單位應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所有資料,結合本部門的職責范圍進行現場查驗或必須的實地勘察,在7個工作日內提出本部門驗收意見,并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要求書面材料送達歸口服務窗口,由歸口服務窗口統一送達項目業主。除縣政務服務中心統一組織外,各竣工綜合驗收成員單位不再單獨前往建設單位開展單項驗收或重復驗收。
(三)項目整改(不計入工作時限)。
建設單位根據整改要求自行組織整改,大型項目30個工作日(中、小型項目15個工作日)完成;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完成的,建設單位應向歸口服務窗口提出中止綜合驗收申請。已中止的項目再次申報綜合驗收時,按重新進件受理。建設單位不按時整改,或者因建設單位原因致使行政處罰(處理)未結案,導致驗收時間延誤的,由建設單位自行負責。
(四)復驗(2個工作日)。
建設單位按驗收要求整改完畢或行政處罰(處理)結案后,向歸口服務窗口提出復驗申請。歸口服務窗口根據建設項目的整改情況,確定重新參與驗收的部門,再統一組織進行復驗(只復驗需整改部分)。復驗合格的,參與驗收的部門在縣政務服務中心印制的“衡東縣固定資產投資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意見書”上簽署綜合驗收意見并加蓋部門行政專用章(2號章),送達歸口服務窗口。復驗不合格的,參與驗收部門出具加蓋單位公章的書面說明材料,送達歸口服務窗口。相關部門對建設項目的驗收意見負終身責任。
(五)辦結告知(1個工作日)。
綜合驗收合格的,由歸口服務窗口通知建設單位領取“衡東縣建設項目竣工綜合驗收意見書”,作為不動產登記機構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手續的存檔文件。建設單位在領取“竣工綜合驗收意見書”前,應當辦理好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相關手續,取得竣工驗收備案表,將建設項目的各類建筑圖紙等資料裝訂成冊,送縣城建檔案館存檔。屬消防驗收或消防備案的資料,另送縣消防大隊存檔。建設單位對建設項目的質量負終身責任。
綜合驗收不合格的,由歸口服務窗口將書面說明材料、限期整改通知及申請材料一并退還申請人,同時告知申請人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的權利。限期整改仍不合格、行政處罰(處理)未結案的,縣發改局、縣城鄉規劃局、縣住房城鄉建設局、縣消防大隊、縣人防辦等窗口暫停審批該建設單位申辦新的建設項目。
建設項目經竣工綜合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竣工綜合驗收或者綜合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